遇到麻烦时(困ったときは)

更新日:2023年04月14日

护照丢失时(パスポートの紛失)

1.去警察署提交“遗失报告(遺失届)”挂失。

2.记下“遺失报告”的受理号码。

3. 与在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联系,申请重新发行。

在留卡丢失时(在留カードの紛失)

★ 从发现丢失当天起14天之内办理以下手续。

1.去警察署提交“遺失报告”挂失。

2.记下“遺失报告”的受理号码。

3.去广岛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重新交付。

※不要忘记带上护照。

个人编号卡丢失时(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紛失)

1. 与“个人编号卡热线中心”联系,申请暂时停止利用。

个人编号卡热线中心

日语应答:0120-95-0178 ※365天24小时
外语应答:0120-0178-27

・英语、中文、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24小时

・泰语、尼泊尔语、印度尼西亚语

上午9点至下午6点

・越南语、他加禄语

上午10点至下午7点

2. 去警察署提交“遺失报告”挂失。

3.记下“遺失报告”的受理号码。

4. 在市民科申请个人编号卡的废止和重新交付。收费。

咨询处

市民生活科 国际交流系 (Shimin-seikatsu-ka, Kokusai-koryu-kakari,市民生活課 国際交流係) : 082-420-0922
场所:北馆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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