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麻烦时(困ったときは)
护照丢失时(パスポートの紛失)
1.去警察署提交“遗失报告(遺失届)”挂失。
2.记下“遺失报告”的受理号码。
3. 与在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联系,申请重新发行。
在留卡丢失时(在留カードの紛失)
★ 从发现丢失当天起14天之内办理以下手续。
1.去警察署提交“遺失报告”挂失。
2.记下“遺失报告”的受理号码。
3.去广岛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重新交付。
※不要忘记带上护照。
个人编号卡丢失时(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の紛失)
1. 与“个人编号卡热线中心”联系,申请暂时停止利用。
个人编号卡热线中心
日语应答:0120-95-0178 ※365天24小时
外语应答:0120-0178-27
・英语、中文、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24小时
・泰语、尼泊尔语、印度尼西亚语
上午9点至下午6点
・越南语、他加禄语
上午10点至下午7点
2. 去警察署提交“遺失报告”挂失。
3.记下“遺失报告”的受理号码。
4. 在市民科申请个人编号卡的废止和重新交付。收费。
咨询处
市民生活科 国际交流系 (Shimin-seikatsu-ka, Kokusai-koryu-kakari,市民生活課 国際交流係) : 082-420-0922
场所:北馆一楼
- 请您协力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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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2023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