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登记(印鑑登録)
印章的种类(印鑑の種類)
在银行开账户时使用的印章(银行印)一定要妥善保管。利用存折提取现金或账户解约时都会需要。
印章登记(印鑑登録)
在日本购买土地、房子或汽车等场合签署重要契约时需要印章登记证明。在东广岛市居民登记的15岁以上的人,可以在东广岛市政府办理印章登记。
可以登记的印章每人一个。登记完后可以领取到印章登记卡(印鑑登録証)。但是,如果不能出示带照片的身份证或是代理人办理时,则不能马上领取。
需携带材料
□印章(姓名印和橡胶制的印章不能登记。)
□在留卡
□(本人以外申请时)本人写的委任状
可以登记的印章
1.印影(印章的图案)的大小在8mm以上、25mm以下。
2.不容易变形的印章(橡胶制的印章不能登记。)
3.用本国的名字或用通称名、并记名制作的印章
★ 姓名是字母等汉字以外的国家的人,可以用字母登记。希望登记片假名的印章的话,必须要事先登记片假名。用汉字替换假名的印章不能登记。
★姓名的缩写或只有首字母的印章不能登记。
★姓名是汉字的国家的人,不能够登记片假名的印章,但是可以登记字母或汉字的印章。但是,希望登记汉字的印章时,必须先要把汉字姓名登记到在留卡上。只有在留卡上记载的姓名的汉字才可以登记印章。
★印章登记的手续费为300日元。
交付印章登记证明(印鑑登録証明書の発行)
“印章登记证明”是使用“实印”时能证明“实印”的真实性的证明。
可以在市民科或各分所、办事处窗口出示印章登记卡申请。不需要携带“实印”。
但是如果没有印章登记卡的话,则不能交付“印章登记证明”。但是,印章登记的本人,如果携带有带照片的证件(如在留卡、个人编号卡、护照、驾驶执照等)的话,可以发行。
★ 每份300日元。
★如果持有个人编号卡的话,可以在全国的24小时便利店(711、罗森、全家)的多功能复印机上取到“印章登记证明”。
取消印章登记(印鑑登録の廃止)
办理迁出手续(包括国外迁出)后,印章登记会将自动取消。
如果希望在迁出地办理印章登记的话,请在迁出地的政府窗口重新办理。
咨询处
市民课 (Shimin-ka, 市民課): 082-420-0925
场所:本馆一楼
- 请您协力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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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