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出産育児一時金)

更新日:2026年09月11日

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者生产时,会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现在加入其他的健康保险的人,请向自己现在加入的健康保险咨询。)

申请对象

东广岛市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者(被保险者)生产时,支付对象为户主。

  • 原则上,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是由加入中的健康保险支付的。生产时如果在加入其他的健康保险的话,请向医疗机构和国保年金课咨询。(※但是,公司等的健康保险1年以上加入者在退出公司等的健康保险6个月以内生产时,则可以从其保险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怀孕85天(12周)以上的死产或流产可同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请在生产的第二天起两年以内申请。过了两年之后将不能再申请。请注意。

支付金额

每个孩子50万日元。

在日本以外的国家生产时,  488,000日元。

支付方法

  • 直接支付制度
  • 代理领取制度
  • 出生后由户主申请领取的方法

向户主以外的账户汇款时,申请书上需要有户主的签名。

直接支付制度

由东广岛市的国民健康保险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在医疗机构的窗口只需要支付扣掉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后剩余的金额,从而不再需要为了生产事先准备一大笔钱。

申请方法

 不需要事先向东广岛市申请。住院时请向医疗机构的窗口出示资格确认书等,商量如何利用直接支付制度。

但是,如果生产费用少于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话,产后请向东广岛市政府申请支付差额。
届时请携带下述材料前来。

申请材料

  1. 出産育児一時金支給申請書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书)
  2. 在医院领取的有关直接支付的合意文件
  3. 出生证明书
  4. 生产费用的收据、明细单
  5. 资格确认书等
  6. 户主名义的存折等
  7. 申请人的本人身份证件(在留卡、个人编号卡等)

代理收取制度

 需要事先得到医院的承诺并需要向东广岛市政府申请。预产期的两个月之前开始受理申请。
2025年6月1日现在,可以利用
受取代理制度的医疗机构一览表(日语版)(PDFファイル:116.5KB)

申请材料

  1. 出産育児一時金支給申請書(代理收取用,代理收取人栏请医院方填写。)
  2. 母子健康手册等出生证明(死产或流产时医生的证明)
  3. 资格确认书等
  4. 户主名义的存折等
  5. 申请人的本人身份证件(在留卡、个人编号卡等)

出生后由户主领取补贴时

直接支付制度和代理受取制度均不利用(不能利用)的场合、或在日本以外的国家生产时,请先自己全额支付生产费用之后,携带以下资料,向市政府申请补助。

申请方法

在日本以外的国家生产者,请产妇回到日本之后再前来申请。

申请材料

  1. 出産育児一時金支給申請書(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给申请书)
  2. 在医院领取的、能够证明没有利用直接支付制度的文件(收据、明细单上如有记载或是在日本以外的国家生产时不要)
  3. 出生证明书(在日本以外国家生产时需要日语翻译)
  4. 生产费用的收据、明细单
  5. 产妇的护照原件(在日本以外的国家生产时)
  6. 资格确认书等
  7. 户主名义的存折等
  8. 母子健康手册(有在日本国内领取时)
  9. 有关调查的同意书
  10. 申请人的本人身份证件(在留卡、个人编号卡等)

咨询处

国保年金课(Kokuho-nenkin-ka, 国保年金課) : 082-420-0933
场所:本馆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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