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出産育児一時金)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适用于2023年4月1日起的分娩)
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者分娩时,会向户主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金额为50万日元。但是,如果在日本以外的国家的医院分娩的话,只能领取到488,000日元。
支付方法分为1.“直接支付制度”和2.“代理收取制度”两种。两者均由市政府直接向医院支付。不希望利用1.和2.的制度者,或在1.和2.的制度都不对应的医院分娩者,可利用3.的制度,在分娩后申请支给补助金。
另外,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分娩者,请产妇回到日本之后再申请。
- 原则上,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是由加入中的健康保险支付的。分娩时如果在加入其他的健康保险的话,请向医疗机构和国保年金课咨询。(※但是,公司等的健康保险1年以上加入者在退出公司等的健康保险6个月以内分娩时,则可以从其保险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怀孕85天(12周)以上的死产或流产可同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请在分娩的第二天起两年以内申请。过了两年之后将不能再申请。请注意。
1. 直接支付制度
不需要向市政府申请。但是,分娩费用不满50万日元时,请在分娩后携带以下所需资料,向市政府申请差额。
(1)出産育児一時金支給申請書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给申请书)
(2)在医院领取的有关直接支付的合意文件
(3)出生证明书
(4)分娩费用的收据、明细单
(5)健康保险证
(6)能够确认转帐用金融机关的帐号和支店名的存折等
(7)申请人的本人身份证件(驾照、个人编号卡等)
2. 代理收取制度
需要事先向市政府申请。预产期的两个月之前开始接受申请。
(1)出産育児一時金支給申請書(代理收取用)※代理收取人栏请医院方填写。
(2)母子健康手册
(3)健康保险证
(4)能够确认转帐用金融机关的帐号和支店名的存折等
(5)申请人的本人身份证件(驾照、个人编号卡等)
3. 出生后由户主领取补贴时
1.和2.的制度均不利用(不能利用)的场合、或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分娩时,请先自己全额支付分娩费用之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政府申请补助金。
※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分娩者,请产妇回到日本之后再前来申请。
(1)出産育児一時金支給申請書(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给申请书)
(2)在医院领取的、能够证明没有利用直接支付制度的文件(收据、明细单上如有记载或是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分娩时不要)
(3)出生证明书(在日本以外国家分娩时需要日语翻译)
(4)分娩费用的收据·明细单
(5)产妇的护照原本(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分娩时)
(6)健康保险证
(7)能够确认转帐用金融机关的帐号和支店名的存折等
(8)母子健康手册(日本国内发行)
(9)有关调查的同意书
(10)申请人的本人身份证件(驾照、个人编号卡等)
咨询处
国保年金课(Kokuho-nenkin-ka, 国保年金課) : 082-420-0933
场所:本馆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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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