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汽车、摩托车等的各项手续(自動車・バイクなどの諸手続きについて)

更新日:2023年04月12日

有关汽车、摩托车等的各项手续(自動車・バイクなどの諸手続きについて)

向毎年4月1日时的汽车和摩托车的车主征税。即使已转让给别人,如果没有办理名义变更的话,则一直会向原车主征税。
购车、废车、转让、出售或迁出市外时,请迅速办理申报。

◆申报处
种类 负责部门 地址 电话
普通汽车 中国运输局 广岛运输分局 广岛市西区观音新町4-13-13-2 050-5540-2068
三轮和四轮的轻型汽车 轻自动车检查协会 广岛主管事物所 广岛市西区观音新町4-13-13-4 050-3816-3080
排气量超过125cc 的摩
托车
中国运输局 广岛运输分局 广岛市西区观音新町4-13-13-2 050-5540-2068
排气量在125cc 以下的摩托车(原付) 东广岛市政府 市民税科 东广岛市政府本馆五楼
※ 也可以在各分所和办事处办理。
082-420-0910

 

〈125cc以下的摩托车(原付)的名义变更〉

可以在市政府窗口办理手续的只有125cc以下的摩托车(原付)。

需持物品:
□车牌
□废车申告表(请原车主填写必要事项)
□登录申告表(请新车主填写必要事项)
□来窗口的人的在留卡等本人身份证件

咨询处

市民税课 (Shimin-zei-ka, 市民税課): 082-420-0910
场所:本馆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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