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汽车、摩托车等的各项手续(自動車・バイクなどの諸手続きについて)
有关汽车、摩托车等的各项手续(自動車・バイクなどの諸手続きについて)
向毎年4月1日时的汽车和摩托车的车主征税。即使已转让给别人,如果没有办理名义变更的话,则一直会向原车主征税。
购车、废车、转让、出售或迁出市外时,请迅速办理申报。
种类 | 负责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普通汽车 | 中国运输局 广岛运输分局 | 广岛市西区观音新町4-13-13-2 | 050-5540-2068 |
三轮和四轮的轻型汽车 | 轻自动车检查协会 广岛主管事物所 | 广岛市西区观音新町4-13-13-4 | 050-3816-3080 |
排气量超过125cc 的摩 托车 |
中国运输局 广岛运输分局 | 广岛市西区观音新町4-13-13-2 | 050-5540-2068 |
排气量在125cc 以下的摩托车(原付) | 东广岛市政府 市民税科 | 东广岛市政府本馆五楼 ※ 也可以在各分所和办事处办理。 |
082-420-0910 |
〈125cc以下的摩托车(原付)的名义变更〉
可以在市政府窗口办理手续的只有125cc以下的摩托车(原付)。
需持物品:
□车牌
□废车申告表(请原车主填写必要事项)
□登录申告表(请新车主填写必要事项)
□来窗口的人的在留卡等本人身份证件
咨询处
市民税课 (Shimin-zei-ka, 市民税課): 082-420-0910
场所:本馆五楼
- 请您协力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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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