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广岛市的 学校伙食费(東広島市の学校給食費について)

更新日:2026年04月15日

关于学校伙食费的单价(学校給食費の単価について)

关于学校伙食费的单价

学校区分

<单价>

家长负担金额

<单价> <月额>定额

小学

330日元

0日元

0日元

中学

380日元

280日元

5,400日元

从2026年度起,小学将利用学校伙食费负担减轻交付金使家长的伙食费负担为0日元。
初中将利用应对物价上涨重点支援地方创生临时交付金使家长负担金额维持不变。
此外,生活保护家庭不属于学校伙食费负担减轻交付金的对象,根据生活保护法的教育扶助制度的规定,伙食费将获得补助,因此仍需按照以往的金额缴纳(单价330日元)。
(注意)由于食材物价的上涨,伙食费的单价有可能会有变更。如有变更时将会另行通知。

School_meals

关于手续(手続きについて)

小学(小学校)

1.东广岛市学校伙食就餐确认书兼申请书(東広島市学校給食喫食確認書兼申込書)
材料 全員提出、提交给学校
对象 所有学生
注意事项
  • 每位学生提交一份
  • 因食物过敏等原因不需要学校伙食的人不需要提交。但是只吃一部分伙食,或完全不吃时必须要与学校联系。

 

2.东广岛市学校伙食(变更・停止・再开)申请表(東広島市学校給食(変更・停止・再開)届)
材料 只限对象者、提交给学校
对象
  • 迁出本市
  • 5天以上连续旷课
  • 住址、学校、家长有变更
  • 停止中的学校伙食重新开始的人
  • 因食物过敏等原因变更伙食内容的人
注意事项

此申请表的内容会从提交日起5天后的伙食开始生效。(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中学(中学校)

1.东广岛市学校供餐申请书(東広島市学校給食申込書)
材料 所有人都要提交、提交给学校全
对象 所有接受学校供餐的学生
注意事项
  • 每位学生提交一份
  • 因食物过敏等原因不需要学校伙食的人不需要提交,但是必须要与学校联系。
  • 申请时需要同意从儿童补贴扣除事宜。

 

2.东广岛市学校伙食费账户转账申请表兼自动转账利用申请表(東広島市学校給食費口座振替依頼書兼自動払込利用申込書)
材料

3张复写、所有人都要提交、提交给金融机构

对象

所有接受学校供餐的学生
※还没有办理银行转账的人,请利用缴款单(納付書)支付。

注意事项
  • 学校伙食费的支付,原则上请利用安心便利、确确实实能够支付的银行账户转账。
  • 请每位学生(3张复写)提交一份。(登录同一账户时最多可填写3人)

※年度中途变更账户时,需要再次提交此申请表。

可以利用账户转账的金融机构

広島銀行、もみじ銀行、山口銀行、中国銀行、広島信用金庫、呉信用金庫、しまなみ信用金庫、広島市信用組合、広島県信用組合、中国労働金庫、ひろしま農業協同組合、広島県信用漁業協同組合連合会、ゆうちょ銀行・郵便局

3.东广岛市因食物过敏等原因学校伙食费减额申请表(東広島市食物アレルギー等による学校給食費減額申請書)

材料 只限对象者、提交给学校
对象
  • 由于食物过敏等原因,停止提供牛奶、主食(米饭、面包)的人,或者只申请牛奶的人
  • 因乳糖不适应症停止牛奶的人
注意事项
  • 有因食物过敏等理由不能食用牛奶、主食(米饭、面包)的场合才能减免学校伙食费
  • 食物过敏的对应,需要与学校和学校伙食中心商量。

 

4.东广岛市学校伙食(变更・停止・再开)申请表(東広島市学校給食(変更・停止・再開)届)
材料 只限对象者、提交给学校
对象
  • 迁出本市
  • 5天以上连续旷课
  • 住址、学校、家长有变更
  • 停止中的学校伙食重新开始的人
  • 因食物过敏等原因的减额对象者,申请内容有变更的人
注意事项

此申请表的内容会从提交日起5天后的伙食开始生效。
※申请推迟时,即便是没有来校上课也需要支付伙食费。
※因食物过敏的减额申请有变更的话,有可能需要提交《东广岛市因食物过敏等原因学校伙食费减额申请表》

有关学校伙食费的通知 ※仅限初中(学校給食費に係る通知について)

东广岛市学校伙食费支付金额决定通知(東広島市学校給食費納付額決定通知書)

申请了学校伙食的家长,会收到记载有该当年度的伙食费和支付期限的通知(明信片)。

东广岛市学校伙食费支付金额变更通知(東広島市学校給食費納付額変更通知書)

如果伙食的实际提供次数与年度当初的预定提供次数不一致的话,会发送缴纳金额变更通知(明信片)。第10期的缴纳金额,将在3月中旬通知。

督促状(督促状)

如果在预计的缴纳期限之前没有缴纳的话,会在缴纳期限起20天以内发送“督促状”。

分期支付期限 ※仅限初中(納期及び納付期限について)

支付期限

第1期:6月30日
第2期:7月31日
第3期:8月31日
第4期:9月30日
第5期:10月31日
第6期:11月30日
第7期:12月25日
第8期:1月31日
第9期:2月底
第10期(结算):3月31日

※4月底和5月底没有请求。
※缴纳期限遇到周六、周日或节假日时,将自动变更到下一个金融机构的营业日。

  • 第10期(3月底)的缴纳金额 = (1年的学校伙食费金额)-(第1期~第9期应缴纳的金额)
  • 根据学校和学年的不同,1年的学校伙食费也有差异。毎年3月中旬在《东广岛市学校伙食费缴纳金额变更通知》(明信片)中通知调整后的第10期缴纳金额。
  • 账户转账手续费由东广岛市政府负担。
  • 转账日及缴纳期限会在该当年度的第一次缴纳期限之前发送《东广岛市学校伙食费缴纳金额变更通知》(明信片)通知。
  • 账户转账日时由于账户内余额不够转账失败的话,不会实行再次转账。之后,会发送缴款单。
  • 拖欠学校伙食费,并且收到督促状后仍不缴纳的话,会依法请求裁判所执行支付督促等法定手续。如果东广岛市政府的请求获得承认的话,将会执行扣押财产等措施。
  • 拖欠学校伙食费时,有可能会从儿童补贴直接扣除。

接受公共援助时的学校伙食费(公的支援を受ける場合の給食費について)

接受就学援助时(中学)

【认定家庭】

从就学援助费自动转给(支付)市政府。家长不需要缴纳。

【申请中的家庭】
需要家长先缴纳学校伙食费,随后接受认定后会返还认定期间的缴纳部分。

【认定后,年度中途变更为不认定时】
认定期间的伙食费不需要缴纳。变更为不认定后,家长需要缴纳。

【問い合わせ】

东广岛市教育委员会、学事课学务职员系
电话:082-420-0975

接受生活保护时(小学・中学)

生活保護費は市から保護者へ支払われ、そこから給食費を納付するのが原則ですが、保護者の同意があれば、給食費分を市(生活福祉課)から学校長へ直接支払い、学校長が代理で納付することが可能です。(「委任承諾兼口座振込依頼書」の提出が必要です。)

【問い合わせ】

東広島市健康福祉部、生活福祉課、直通082-420-0405

咨询处

学事课(Gakuji-ka, 学事課) : 082-420-0975
场所:北馆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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