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民健康保险、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加入者的所得申报(国保所得申告)
国民健康保险或者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加入者,即使是没有收入被家属抚养或有收入但免交税的人,每个人都有必要进行所得申报。
即便是低收入的家庭,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没有申报的话,也将不能适用国民健康保险税或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费的优惠制度。并且,高额疗养费的本人负担限度金额会増加、住院时的饮食疗养费也享受不了优惠。
但是,以下的人不需要办理所得申报。
- 未满18 岁的人(2025 年度的申报时2025 年1 月1 日时的年龄)
- 办理所得税申报的人
- 办理市县民税申报的人
- 只有工资收入,并且已在工作单位接受了年末调整的人
- 只有公共年金收入(只有遗属年金、残疾年金等收入的人需要申报)的人。
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周二)。
市政府将会根据上一年度的申报状况,在2 月中旬向被认为有必要申报者邮寄国民健康保险税申报表。
咨询处
国保年金课(Kokuho-nenkin-ka, 国保年金課) : 082-420-0933
场所:本馆一楼
- 请您协力回答以下问题。
-
更新日: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