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电池的处理方法(充電式電池の出し方)

更新日:2026年08月03日

错误的垃圾处理方法将会引发火灾(誤ったごみ出しは火災の発生を招きます

充电电池(用于充电电子设备等的电池)若混入“可回收塑料”或“可燃垃圾”中,在垃圾收集或处理过程中受到冲击时,有可能会引发火灾。
一旦发生大规模火灾,将导致垃圾处理设施长期停运或垃圾收集服务中断,恢复工作将耗费巨额费用。
为了保护生命安全并实现废弃物处理工作的持续进行,请务必遵守垃圾分类的规定。

※充电电池的示例
镍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

電池

充电电池的处理方法(充電式電池の出し方)

1.直接送至废弃物对策科、支所或办事处的窗口

请先用绝缘胶带等把充电电池(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等)的金属部分进行绝缘处理后,在废弃物对策科、支所、办事处 的窗口,直接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回收。

2.作为“有害垃圾”处理

可将其放入家庭垃圾指定袋(橙色)中,作为“有害垃圾”处理。

3.注意事项

无法拆卸下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上述窗口无法回收。(小型家电回收对象除外)
请将其作为“有害垃圾(推荐)”或“不可燃大件垃圾”处理。
关于小型家电的回收对象,请点击以下链接确认。

干电池、纽扣电池的处理方法(乾電池・ボタン電池の出し方)

干电池、纽扣电池请放入家庭垃圾指定袋(橙色)中,作为“有害垃圾”处理,或投入

  • 市政府本馆正门
  • 本馆一楼 废弃物对策科
  • 支所
  • 办事处

等处设置的回收箱中。

市役所本館正面玄関

市政府本馆正门

本館1階廃棄物対策課窓口前

本馆一楼 废弃物对策科

※充电电池不能直接投入回收箱。若您希望处理充电电池,请交给市政府工作人员,请勿投入回收箱内。

对于无法拆卸下充电电池的产品,请作为“有害垃圾”处理(充電式電池が取り外せない製品は「有害ごみ」で出してください)

为防止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车发生火灾,请将无法拆卸下充电电池的产品作为“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尽管仍可作为“不可燃大件垃圾”处理,但为减少火灾的发生,请大家配合将其作为“有害垃圾”处理。

充电电池及使用充电电池的产品的处理方法

种类

分类

充电电池

“有害垃圾”
※用绝缘胶带等将金属部分进行绝缘处理

无法拆卸下充电电池的产品(可放入40L指定垃圾袋内的)

“有害垃圾”(推荐)
※也可作为“不可燃大件垃圾”处理

无法拆卸下充电电池的产品(无法放入40L指定垃圾袋的)

“不可燃大件垃圾”
※请在醒目位置贴上标有“危险 含电池”字样的纸条

可拆卸下充电电池的产品

“不可燃大件垃圾”
※拆下的充电电池属于“有害垃圾”

【内置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示例】

电子烟、手持式电风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动牙刷、电动剃须刀、游戏机、无线吸尘器等

※一般需要充电才能使用的设备,很可能内置有充电电池。

冒烟、起火事故案例(発煙・発火トラブル事例)

在东广岛市内的垃圾收集及垃圾处理设施作业时,曾因喷雾罐等容器内残留内容物而引发过火灾。详情请参阅以下网页。

由锂离子电池等引发的冒烟、起火案例视频

点击图片,即可观看由锂离子电池等易燃物引发的实际冒烟、起火事故的视频。

発火事故事例1

完整版11分钟(2020年10月9日发布)

発火事故事例2

精简版3分30秒(2021年10月6日发布)

発火事故事例3

监控摄像拍摄的起火现场1

発火事故事例4

监控摄像拍摄的起火现场2

咨询处

废弃物对策科 (Haikibutsu-taisaku-ka, 廃棄物対策課): 082-420-0926
场所:本馆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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