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婴幼儿等医疗费补助制度将会有变更(乳幼児等医療費支給制度が変わります)
婴幼儿等医疗费支付制度是指,本市居住的儿童在医院接受健康保险范围的治疗时,支付一部分的医疗费。
2024年10月起,名称改为“儿童医疗费支付制度”(こども医療費支給制度),对象扩大到高中3年级学生,并且将废除所得限制。
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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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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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婴幼儿等医疗费支付制度 |
儿童医疗费支付制度 |
所得限制 |
有 |
没有 |
去医院看病时所需医疗费的支付对象年龄 |
截至满15周岁后的第一个3月31日 (相当于中学3年级学生) |
截至满18周岁后的第一个3月31日 (相当于高中3年级学生) |
有効期间 |
截至生日所属月份的月底 |
学龄前儿童:截至生日所属月份的月底 小学入学后:截至满18周岁后的第一个3月31日 |
一部分支付的内容
支付金额=保险使用范围内的诊疗部分等的自费部分(通常为20%~30%)- 下记的部分负担金额
支付对象 |
部分负担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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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看病 |
每医疗机构,每天500日元,每月最多4天(第5天起免费) ※保险药局取药、身体辅助器具等免费。 |
住院 |
每医疗机构,每天500日元, 每月最多14天(第15天起免费) |
※ 没有介绍信初次去200个以上床位的医院就诊,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矫正牙齿、尿布费等健康保险适用对象外的费用,以及住院时的饮食疗养费不属于补助对象。
申请时期
由于此次制度的变更新成为受领资格对象的儿童的家长,将在6月上旬收到通知。
申请手续可在线申请也可邮寄申请。邮寄申请时,请在与通知同封的申请表上填写必要事项,附上对象儿童的健康保险证的复印件后寄出。
对象儿童的家长,如果过了6月中旬还没有收到申请表的话,请与こども家庭課联系。
申请期限等
申请期限:2024年6月28日(周五)
过了申请期限后也将继续受理。新制度的资格适用开始日将会在10月1日之后。
注意事项
- 请确认申请表是否有填写疏漏或所需资料是否齐全。
- 提交的申请表填写有疏漏时,会被退回来。
- 邮寄申请时,必须要在6月28日之前邮到。请尽早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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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处
儿童家庭科:082-420-0407
场所:本馆二楼
- 请您协力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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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2025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