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婴幼儿等医疗费补助制度将会有变更(乳幼児等医療費支給制度が変わります)

更新日:2025年01月29日

婴幼儿等医疗费支付制度是指,本市居住的儿童在医院接受健康保险范围的治疗时,支付一部分的医疗费。

2024年10月起,名称改为“儿童医疗费支付制度”(こども医療費支給制度),对象扩大到高中3年级学生,并且将废除所得限制。

制度的内容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後

名称

婴幼儿等医疗费支付制度

儿童医疗费支付制度

所得限制

没有

去医院看病时所需医疗费的支付对象年龄

截至满15周岁后的第一个3月31日

(相当于中学3年级学生)

截至满18周岁后的第一个3月31日

(相当于高中3年级学生)

有効期间

截至生日所属月份的月底

学龄前儿童:截至生日所属月份的月底

小学入学后:截至满18周岁后的第一个3月31日

一部分支付的内容

支付金额=保险使用范围内的诊疗部分等的自费部分(通常为20%~30%)- 下记的部分负担金额

去医院看病或住院时家长的部分负担金额

支付对象

部分负担金额

去医院看病

每医疗机构,每天500日元,每月最多4天(第5天起免费)

※保险药局取药、身体辅助器具等免费。

住院

每医疗机构,每天500日元, 每月最多14天(第15天起免费)

※ 没有介绍信初次去200个以上床位的医院就诊,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矫正牙齿、尿布费等健康保险适用对象外的费用,以及住院时的饮食疗养费不属于补助对象。

申请时期

由于此次制度的变更新成为受领资格对象的儿童的家长,将在6月上旬收到通知。

申请手续可在线申请也可邮寄申请。邮寄申请时,请在与通知同封的申请表上填写必要事项,附上对象儿童的健康保险证的复印件后寄出。

对象儿童的家长,如果过了6月中旬还没有收到申请表的话,请与こども家庭課联系。

申请期限等

申请期限:2024年6月28日(周五)

过了申请期限后也将继续受理。新制度的资格适用开始日将会在10月1日之后。

注意事项

  1. 请确认申请表是否有填写疏漏或所需资料是否齐全。
  2. 提交的申请表填写有疏漏时,会被退回来。
  3. 邮寄申请时,必须要在6月28日之前邮到。请尽早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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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处

儿童家庭科:082-420-0407
场所:本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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